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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涂君芳 - 教務處 | 2026-03-05 | 點閱數: 26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115 年 3 月 4 日(115)公視基字第 1150000428C 號函辦理。

二、檢附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來函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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