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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教務處 | 2016-01-28 | 點閱數: 380

說明:
一、應屆畢業生若有設籍高雄市或其他縣市、且欲返回外縣市就讀國中(不含私立國中)者,請主動告知導師和註冊組(分機 324 或 202),俾利辦理新生入學相關作業(無則免填復)。
二、謹附高雄市、新竹市國中學區劃分表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