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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訪客 - 幼兒園 | 2019-11-11 | 點閱數: 537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 108 年 11 月 7 日府社身字第 1081303365 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活動宣傳資料(如附件),請各校(園)協助宣傳及於網站公告相關活動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