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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幼兒園 | 2020-01-14 | 點閱數: 621

依據評鑑2.2收費規定,於每學期開始前一個月公告,並告知家長

一、本園收退費基準依據「臺南市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辦理。

二、第2學期教保服務起迄日:【1090211日至1090630日止】

備註:收費明細及收退費辦法詳見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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