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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訪客 - 教務處 | 2020-07-21 | 點閱數: 333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7 月 6 日日臺教師(一)字第 1090096570 號 函辦理。

二、檢附上開來函及實施計畫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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