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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訪客 - 學務處 | 2021-05-21 | 點閱數: 377

說明:
一、 依據本府衛生局 110 年 5 月 19 日南市衛疾字第 1100083127B 號函辦理。
二、 請加強宣導及勸導民眾落實公、私有夜市防疫措施,檢送旨揭公告 1 份(如附件)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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