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修正「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成績考核要點」第 2 點規定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及所屬機關辦理各項訓練測驗試務規定」部分規定、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各 1 份,並自 103 年 12 月 2 日起生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 103 年 12 月 2 日公評字第 10322606621 號函辦理。
二、保訓會為應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及相當等級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測驗題型及題數之調整,配合調整配分百分比,以及各項訓練測驗實務作業需要,爰修正旨揭 2 種行政規則。前開修正規定、總說明及對照表均刊登於保訓會網站( http://www.csptc.gov.tw )「最新消息」、「法規輯要」項下及本處 I-Share 知識庫內,請各機關學校自行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