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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訪客 - 幼兒園 | 2015-01-09 | 點閱數: 781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15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30154486號函辦理。

二、檢送衛生福利部修正「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發展遲緩兒童到宅服務實施計畫」及「發展遲緩兒童社區療育據點服務實施計畫」各1份。